銷售管理被當重補修方式說明
因銷售管理由111級起變更開課方式
110級以前 |
111級以後 |
銷售管理(一) 2學分必修 銷售管理(二) 2學分必修 |
銷售管理 3學分必修 |
如果銷售管理未通過請以下方式重補修抵免:
被當科目 |
補修抵免科目 |
銷售管理(一) 2學分 |
銷售管理 3學分 |
銷售管理(二) 2學分 |
品牌管理 3學分 |
(多修的1學分無法列到選修學分)
銷售管理 112-2開於二甲,113-1開於三乙
品牌管理 113-1開於三甲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