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攜班弱勢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
一、產攜班弱勢助學金於即日起開始登錄申請繳件,110/10/
二、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,應審核父母及學生之所得,若父母離婚仍
三、申請資格:本學期在學中具有學籍,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(延修生不符資格)。
四、請至「學雜費減免登錄網」: 學校首頁→E網通→學生資訊系統→學務資訊→學雜費減免登錄,選擇「產攜弱勢助學→申請登錄」(https://aura.
五、登錄後列印申請書並簽名,並檢附三個月內之父、
六、應繳戶籍謄本(或戶口名簿影本)為家庭年所得應計列人口,
(1)學生未婚者:A.未成年:與其法定代理人(父母/監護人)
B.已成年:與其父母合計。
(2)學生已婚者:與其配偶合計。
(3)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: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。
七、申請截止後須送財政部以查調家庭所得是否符合資格(家庭年所
八、符合資格者補助2萬元助學金(唯未完成學期學業,例如轉學、
九、欲申請者務必於公告期限內完成繳交相關文件至L101(學務
十、部分同學目前是在職場工作,要到校繳交可能比較不方便,但L
十一、若真的無法於上述辦理時間內前來學校,可於110/10/
十二、繳交/郵寄前,請一定要再檢查確認文件都有齊全喔!
十三、若有相關疑問請洽(06)253-3131分機2211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