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主管大家好: 為彰顯南臺之光,獎勵對本校形象與聲譽有特殊貢獻之典範人物,特辦理「年度風雲人物」遴選作業,相關事項如下: 一、依照南臺科技大學年度風雲人物獎勵實施要點辦理 二、本要點獎勵對象為品德優良、敬業守法之本校專任教職員工或品學俱佳(學業成績每學期平均70分以上或GPA 2.44以上且操行成績每學期80分以上或A-以上)之本校在校學生,且有下列任何一種以上之事蹟者: (一)執行本身份內之工作成果豐碩。 (二)配合學校推行重點工作績效卓著。 (三)完成特別交辦任務,為校爭取榮譽。 (四)代表學校參加全國或國際性比賽成績優越。 (五)善行義舉為社會樹立良好典範。 (六)其他對學校聲望有重大貢獻之優良事蹟。 前項事蹟表現為二人以上合作、參與或執行者,得以團體方式推薦遴選。 三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06年10月20日(星期五) 中午12時止。 四、報名方式:推薦之一級主管應填妥推薦表及推薦具體績效,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,於報名時間前送相關單位: (一)教職員工推薦資料送人事室審核、彙整。 (二)日間部學生推薦資料送學務處審核、彙整。 (三)夜間部學生推薦資料送進修部審核、彙整。 五、獎勵辦法:每年選拔年度風雲人物以乙名(或團體)為原則,當選者獲頒獎狀乙紙及獎金新台幣十萬元,其獲獎優良事蹟照片列入當年度校慶紀念郵票,且於校慶慶祝大會公開表揚之。 六、其他事項:南臺科技大學年度風雲人物獎勵實施要點(附件一)、推薦表(附件二、三)請參閱附檔。 若有任何問題,歡迎來電。 秘書室 鄭姝玲 敬啟(分機1106) |